是月之末,择吉日,大合乐,天子乃率三公、九卿、诸侯、大夫亲往视之。是月也,乃合累牛腾马,游牝于牧。牺牲驹犊,举,书其数。命国难,九门磔攘,以毕春气。
左太沖作三都賦初成,時人互有譏訾,思意不愜。後示張公。張曰:“此二京可三,然君文未重於世,宜以經高名之士。”思乃詢求於皇甫謐。謐見之嗟嘆,遂為作敘。於是先相非貳者,莫不斂衽贊述焉。
樂令善於清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河南尹,請潘嶽為表。潘雲:“可作耳。要當得君意。”樂為述己所以為讓,標位二百許語。潘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時人鹹雲:“若樂不假潘之文,潘不取樂之旨,則無以成斯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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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高柔在東,甚為謝仁祖所重。既出,不為王、劉所知。仁祖曰:“近見高柔,大自敷奏,然未有所得。”真長雲:“故不可在偏地居,輕在角(角弱)中,為人作議論。”高柔聞之,雲:“我就伊無所求。”人有向真長學此言者,真長曰:“我寔亦無可與伊者。”然遊燕猶與諸人書:“可要安固?”安固者,高柔也。
陶公性檢厲,勤於事。作荊州時,敕船官悉錄鋸木屑,不限多少,鹹不解此意。後正會,值積雪始晴,聽事前除雪後猶濕,於是悉用木屑覆之,都無所妨。官用竹皆令錄厚頭,積之如山。後桓宣武伐蜀,裝船,悉以作釘。又雲:嘗發所在竹篙,有壹官長連根取之,仍當足,乃超兩階用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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