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问曰:“取女,有吉日而女死,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齐衰而吊,既葬而除之。夫死亦如之。”曾子问曰:“丧有二孤,庙有二主,礼与?”孔子曰:“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尝禘郊社,尊无二上。未知其为礼也。昔者齐桓公亟举兵,作伪主以行。及反,藏诸祖庙。庙有二主,自桓公始也。丧之二孤,则昔者卫灵公适鲁,遭季桓子之丧,卫君请吊,哀公辞不得命,公为主,客人吊。康子立于门右,北面;公揖让升自东阶,西乡;客升自西阶吊。公拜,兴,哭;康子拜稽颡于位,有司弗辩也。今之二孤,自季康子之过也。”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。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,如不知姓则书氏。
簡文目庾赤玉:“省率治除。”謝仁祖雲:“庾赤玉胸中無宿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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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榮期見郗超俗情不淡,戲之曰:“夷、齊、巢、許,壹詣垂名。何必勞神苦形,支策據梧邪?”郗未答。韓康伯曰:“何不使遊刃皆虛?”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阮籍遭母喪,在晉文王坐進酒肉。司隸何曾亦在坐,曰:“明公方以孝治天下,而阮籍以重喪,顯於公坐飲酒食肉,宜流之海外,以正風教。”文王曰:“嗣宗毀頓如此,君不能共憂之,何謂?且有疾而飲酒食肉,固喪禮也!”籍飲啖不輟,神色自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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