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子瑜用自己多年攒下的零用钱收购了一家娱乐公司。
他打算先从娱乐圈开始,毕竟娱乐圈美人多嘛。
反正江子瑜是这样想的。
一个好的娱乐公司必定有它的代表艺人,那种可以当公司摇钱树的明星,竖起一个来才能广招更多嘛。所以公司第一个重点培养的艺人,江子瑜尤为重视。
这也是他第五次来到这个酒吧的原因。
酒吧的环境并不是很好,各种酒与烟味混杂在一起,一次次冲击着江子瑜的感官。到处都是堕落绝望的失意人,或者如范进中举般的普通人。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,但人类悲欢的终点又处处相通,要不这大喜大悲的人怎会凑到一起呢?
一阵欢呼声打断了江子瑜的思考。
“司牧!司牧!司牧!”
“我爱你!司牧!”
酒吧里,所有人都围上去。
在那个不大不小的舞台上,有一个拿着吉他的Omega,纤细分明的手指抚摸着琴弦,瘦削高挑的身上穿着黑色的皮衣,略长的刘海遮住了眉毛,只剩下一双明镜般的眼睛。
他美得不像凡人,是一种近乎妖的美艳。
这是江子瑜对于他的评价。
只需一眼,江子瑜便看中了他。
像,简直像极了。
前几天是褚洵的忌日,江子瑜去了褚洵的墓地。
“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白兰地。”
江子瑜拿出酒杯,坐在墓前自言自语。
“阿洵,我决定要自己创业了。哈哈,还跟我爸大吵了一架,你又得笑话我了。”
“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呢,阿洵,也不知道你有没有原谅我。”
“我是个笨蛋,你的问题我到现在也没想清楚呢。”
“不说这些了,你该伤心了。”
江子瑜拿起酒杯将杯内烈酒全部饮下。
“看看,我都喝光了。”
江子瑜把白兰地洒在地上,突然抱住墓碑大哭。
“我不知道!你问我的,我真的不知道!我感受不到,对不起,对不起,阿洵,真的对不起……”
声当彻天,泪当彻泉。
看起来很深情的样子。
可是江子瑜对谁都是这般深情的。
从墓地回来他喝得酩酊大醉,无意间找到了褚洵的完美替身——司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