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奔丧者非主人,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。奔丧者自齐衰以下,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,免麻于序东,即位袒,与主人哭成踊。于又哭、三哭皆免袒,有宾则主人拜宾、送宾。丈夫妇人之待之也,皆如朝夕哭,位无变也。
仆于君子,君子升下则授绥;始乘则式;君子下行,然后还立。乘贰车则式,佐车则否。贰车者,诸侯七乘,上大夫五乘,下大夫三乘。有贰车者之乘马服车不齿。观君子之衣服,服剑,乘马,弗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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