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之丧,衰冠绳缨菅屦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练冠,三年而祥。比终兹三节者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知者可以观其理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礼以治之,义以正之,孝子弟弟贞妇,皆可得而察焉。
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林公謂王右軍雲:“長史作數百語,無非德音,如恨不苦。”王曰:“長史自不欲苦物。”
…